松原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公报
(2015年2月5日市纪委第五届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松原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5日在松原市宾馆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7 人,列席538人。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巴音朝鲁同志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崔少鹏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我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5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王成胜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从严治党持续加压发力毫不动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市委书记高福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高福平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贯彻了巴音朝鲁同志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崔少鹏同志工作报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提出了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突出强调要全力抓好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教育管理干部,从严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从严加强作风建设,从严惩治腐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转型发展、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松原提供了坚强保证。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作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惩治腐败力度全面加大,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展顺利,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加强。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具体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战决胜的信心,聚焦中心任务,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重点研究探索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通过组织制度创新,把更多力量集中到主业上。
第一,立足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加强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七个有之”,告诫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政治规矩。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以各种名义搞“小圈子”,从事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不负责地传播小道消息、转发谣言信息;决不允许向党组织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决不允许擅自脱岗离岗,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必须向主要领导或上级组织报告。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不能越过红线。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地位。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必须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第二,立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具体规定,持续加大纠正“四风”力度。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形成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态势。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释放媒体监督正能量,发挥松原纪检监察网站作用,对“四风”形成合围之势。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具体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
第三,立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转变方式,提高监督审查质量和效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督执纪。
第四,立足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主体责任,要体现在一件件细化的具体事项上。各级党委(党组)要明确从严治党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以“五权”工作为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完善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突出问责,有责必问。严格执行省委《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问责暂行规定》。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五,立足组织和制度创新,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研究改进市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定期报告、约谈和情况通报制度。探索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实施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具体办法。制定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监督。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的关系,统一调配使用派驻机构力量,在干部使用上打破界线,通盘考虑。
第六,立足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在管理中敢于担当,领班子、带队伍。要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对作风不正、形象不好,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的要求,积极履职、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务实重效,为推动转型发展、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松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