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0月9日至12月12日,对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专项巡察。根据工作职责,区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粮食储备管理职能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粮食购销存储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安全风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在巡察期间,区委专项巡察组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待在涉粮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主动交待问题。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情况,巡察组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院外设置“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联系信箱”。信访联系电话: 0438 - 3137015(受理时间:8:00—18: 00)邮政信箱:宁江区民主街道和平路2036号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 信访受理时间: 2021年10月9日至12月7日)。
特此公告。
宁江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
2021年10月9日
文字:区委巡察办
编辑:区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