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分享按钮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派驻监督>详细页
【派驻】关于公开征集教育“三乱”举报线索的 通 告
来源:宁江区纪委监委 作者:宁江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0日

    为有效治理教育“三乱”,整治不正之风,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净化教育生态,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经宁江区纪委监委、宁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向社会广泛征集教育“三乱”举报线索,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内容
    1.在职教师组织任课班级或本校学生到校外办班补课。
    2.在职教师之间互换各自所教班级的学生组织补课。
    3.在职教师以任何理由将所教班级的学生介绍给其他教师或民办教学机构、课外辅导班。
    4.在职教师以无偿补课为幌子利用课上、课间、体育课、自习课、或课后服时间为学生补课。
    5.在职教师以任何借口参与到民办教育机构、课外辅导班进行任何形式的帮助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

    6.在职教师诱导学生到指定“小饭桌”就餐或直接参与“小饭桌”的服务管理及学生课余时间的看护辅导。
    7.在职教师参与学生住宿点的服务管理和学生课余时间的看护辅导。
    8.在职教师强迫、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
    9.在职教师默许所教班级家长委员会以任何理由收费为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和其他用品。
    10.在职教师默许所教班级家长委员会以任何理由为自己组织所教班级或外班、外校的学生进行补课。
    11.在职教师利用网络授课向学生收取报酬。
    12.在职教师借外出辅导训练音、体、美特长生之机,与培训机构幕后交易,提高收费标准、收取提成回扣或以其他方式牟利。
    13.在职音、体、美教师强迫、诱导所教学生参加课余培训班或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教学。  
    14.其他应当认定为“三乱”的行为。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务必如实举报。
    2.举报人应尽量明确提供被举报者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具体行为等可供查证的信息,对举报内容要素描述不清晰无法进行查实的,不予受理。
    三、举报电话
    宁江区教育局举报电话:0438-3125142
    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举报电话:0438-3137051
    举报邮箱:synjyshj@163.com
    
          njqjyjdb@163.con

版权所有:中共松原市宁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技术支持:吉林省秋毫软件开发有限公司(17643814111)

吉ICP备18005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