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区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部署要求,落实市委书记王子联同志在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汲取“4.15、10.4、4.20”重大事故教训,确保春耕生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和各县区派驻政法委纪检组“打捆”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组作为联合监督检查组成员,对公安机关开展春耕生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2021年4月25日至5月5日,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组深入宁江区多个村屯,对春耕生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到一处,检查民警辅警在岗、管事率,了解公安执勤时间、警力、警车部署,检查重点车辆超载超速、农用车载人、“四无车辆”治理,一盔一带等落实情况。 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组在检查中强调,要高度重视春耕生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执勤工作,继续提高工作热情,遵守执勤期间工作纪律,保证卡点执勤任务完成。打击重点车辆超速超载、无证无牌、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违规驾驶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好舆论宣传,在检查车辆同时,告知农民朋友违规驾驶的危险性,引导农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