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9月28日,省委派出10个巡视组对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扩权强县试点市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各巡视组向被巡视地区反馈了巡视情况。日前,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被巡视地区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长春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长春市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2日,向长春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主体责任压力逐级递减,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将脱贫攻坚任务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推进,县乡党委政府和驻村“第一书记”履行脱贫攻坚职责还存在差距等问题。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3次深入基层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调研,各位市委常委、副市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多次下基层调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长春市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在扶贫工作中严格落实八项责任机制。制定了《建档立卡贫困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办法》,明确规范化建设12项标准,进一步提升贫困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采取周调度、“互联网+督查”等方式,对驻村“第一书记”日常在岗在位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二、针对扶贫工作整体推进不够平衡,对象识别、政策实施还不够精准等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中关于精准识别的要求,坚持识别原则、严格识别程序、明确识别内容、落实识别责任,年底再次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回头看”,确保应纳尽纳、应出则出。强化督导责任,全覆盖、地毯式、无遗漏地进行核查,严格进行第三方评估,对存在“不平衡”和“不精准”的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健全完善动态管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包保帮扶、考核评价等机制,真正做到因人因户因村施策、靶向治疗,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三、针对一些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仍然存在廉政风险,在扶贫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关键环节还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式方法,认真排查扶贫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工程存在的廉政风险点274个,逐一列出廉政风险清单,出台《长春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春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时将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公示,利用市、县、乡三级扶贫领域投诉举报公开电话,充分发挥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排除廉政风险,堵塞监管漏洞。
四、针对村级干部侵占群众利益多发问题。通过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全市共清退低保对象17364户、25759人,追缴78人低保金69.9万元。纪检监察和公安、检察机关对违规办理低保的229人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力度,2017年全市共查办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623件,处分70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5人。
五、针对县乡监督执纪部门对扶贫工作中懒政怠政、违纪违法等问题追责不够有力,通报不够及时等问题。市纪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八起扶贫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全市共追责问责33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10人、监督责任2人、领导责任21人。榆树市纪委针对“违规办理低保案件中涉及科级以上16名干部”问题,于2017年7月24日进行立案审查,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5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德惠市纪委主动加大追责和通报力度,目前已立案3件,诫勉谈话5人,约谈10人。长春市纪委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今后查办类似案件时,及时跟踪问效,加大通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省委巡视组转交市纪委的96个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办结94件,办结率达到98%,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12人、行政警告3人。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将集中力量查清查实、绝不遗漏,预计2018年5月底前全部办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8776790;邮政信箱: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市委巡察办;邮编:130041;电子邮箱:changchunxuncha@163.com。
中共长春市委
2018年3月19日
中共吉林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吉林市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 13 日,向吉林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存在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贯彻不及时、不精准的问题。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月活动,印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政策汇编》和《“四个理清”指导手册》等口袋书,在媒体开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专栏,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成效。组织开展包保部门入村入户“扶贫 扶志 扶智”活动,推动帮扶工作具体化、实效化。
二、针对部分乡、村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不力的问题。组织1380 名村书记签订脱贫攻坚履责承诺书,明确到2020年的总体任务和年度责任目标。将“脱贫攻坚”作为“五好一满意”创建活动考核项目,并设定 10% 的量化考核比重。对6起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例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针对一些职能部门、包保部门和驻村第一书记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仍被认定为贫困户的问题。出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问责追责暂行办法》《吉林市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十项制度”》等规定,“召回”不胜任的“第一书记”17名。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再识别工作,清除 1172 人,问责处理党政干部48 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精准扶贫评估,重点调查评估精准扶贫的“三率一度”情况。
四、针对一些扶贫项目质量低、管理混乱的问题。制定《吉林市扶贫产业项目立项论证、审批和变更管理办法》,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责任单位的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严格资金使用程序,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确保资产不流失。强化项目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定2018年为脱贫产业“转型提升年”。
五、针对一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贫困户缺少长期稳定的增收渠道的问题。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村集体经济虚高问题专项整治和“纸包账”问题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整改。明确产业导向,加大产业扶贫力度,使贫困户获得收益。
六、针对一些干部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认定程序、方法措施、结果运用和组织保障,以有效的容错纠错鼓舞扶贫干部主动作为,敢闯敢试、甘于奉献。
七、针对个别干部在扶贫项目建设、危房改造中谋取私利的问题。强化扶贫项目违纪问题线索督办,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检查 2017 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1016 户和 2017 年吉林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668 户房屋竣工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相关问题。查处涉及危房改造违纪问题 42 起 49 人。
八、针对部分县乡纪委对扶贫领域问题执纪监督不到位、问责不够有力的问题。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贫困退出、脱贫成效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巡视整改以来,问责追责120人,通报曝光2批次8起10人。
截至线索办理时限,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01 件问题线索,初核96件,立案48 件,暂存 2 件,了结 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50人,组织处理 2 人,移送司法机关 3 人,诫勉谈话 9 人,警示谈话 1 人,提醒谈话 2 人,批评教育 27 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2-62042904;邮政信箱:吉林市北京路105号,吉林市纪委巡视联络办;邮编:132011;电子信箱:jlswxcb@126.com。
中共吉林市委
2018年3月19日
中共四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7日至9月2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四平市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3日,向四平市委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贯彻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一些市县扶贫机构和包保部门责任心不强,一些基层干部担当精神缺失,存在松口气想法”的问题。四平市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重点工作调度会45次,30位市级领导深入县(市)区扶贫点督查指导,帮助贫困村解决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发展、医疗教育等问题53个。累计开展市县扶贫干部及基层扶贫干部业务培训14131人次,全面统一思想认识,推进责任落实。
二、针对“重点工作推进相对缓慢”问题。四平市政府制定下发了《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市直42个部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54项。全市12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663个工作队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切实解决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全市已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6071户,解决60个贫困村4880名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减免贫困患者医疗费用68万元,资助2882名贫困学生355万元,为全市53720名贫困群众购买家财险、人身意外险、重大疾病险、大病补充险、农业险等5种商业保险。
三、针对“精准识别不够严谨,一些地方建档立卡工作不够规范”问题。全市召开8次动员会议,市县乡村万名干部及第三方参与精准识别工作。经过精准识别,全市动态进入11926人,动态退出21523人,剩余贫困人口35633人。2017年,全市贫困人口脱贫16153人,贫困村退出54个。
四、针对“一些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滞后,监管不够到位,项目效益有待提高,非贫困村项目建设偏少”问题。制定了《四平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四平市扶贫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全市中央、省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为100%,实现了即拨即付。市审计局对全市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安全等方面20个问题整改完成。11851户贫困户参加了新型经济合作体,组织化程度达64.39%,脱贫户项目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强化项目谋划,切实保障项目收益,全市投入产业发展资金8000万元,项目收益率11%。积极探索非贫困村项目,确保非贫困村项目建设稳步提升。
五、针对“扶贫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和重点人员不廉洁用权”问题。全市共问责60人,其中:党内警告13人,党内严重警告18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开除公职1人,批评教育6人,诫勉谈话4人。召回第一书记8人,调整工作队员3人。
省委第八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85件(其中省管3件已按规定返回),目前,初核82件,立案10件。给予党内警告1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开除党籍3人。
以上问题整改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434-3624255;邮政信箱:四平市铁东开发区大路2299号,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邮编:136001;电子邮箱:spswxcb@126.com。
中共四平市委
2018年3月19日
中共辽源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5日至9月2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辽源市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2日,向辽源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一些县乡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重大政治意义认识不到位、工作摆位不高,存在急于求成等问题。把脱贫攻坚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市、县(区)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小组会、工作推进会60余次,传达十九大精神,强调脱贫攻坚重大政治意义,及时解决突出问题。调整脱贫攻坚计划,做到与中央、省委步调一致。加强脱贫政策业务学习培训,做深做细精准识别等工作。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上报了《关于确认辽源市“十三五”脱贫滚动规划调整工作的报告》,将脱贫攻坚完成时间统一调整为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脱贫任务,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明确了市本级和两县每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的滚动计划,重新设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做到量力而行、真抓实干、保质保量。
二、针对脱贫攻坚责任层层弱化、压力递减等问题。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县(区)党委书记分别与乡镇党政一把手、涉及脱贫攻坚任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逐级夯实责任。完善“第一书记”选派、考核等工作,着力发挥统筹引领作用。制定《全市集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对脱贫工作进行联合督查。
三、针对政策把握不精准,识别工作问题较多等问题。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业务学习培训,坚决杜绝将政府给予的临时性补贴和救助款计入家庭经营性收入;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对脱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一开展验收,实现贫困人口退出县(区)核查全覆盖,贫困村退出市级核查全覆盖;各级扶贫部门协调做好调查核实、公示公告、备案管理、信息录入等工作,确保贫困退出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两区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龙山区239人、西安区165人,目前正在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四、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意识淡薄、不廉洁用权等问题。各县(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县乡村21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辽源市部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廉洁用权。以东丰县为试点,全面梳理村级(社区)权力事项,向14个乡镇、235个村(社区)公布村级权力运行清单及运行流程,实行细致化留痕管理。
五、针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制定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核查2016年以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全市支出率96.5%,市本级、两县均超过省规定的要求。加强财务监管,县级实行专户管理,乡镇实行单独建账,杜绝白条列支问题。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的长效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六、针对扶贫项目谋划思路不宽、规模不够大、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注重因地制宜,精选扶贫产业,发展“企业 基地 农户”、“乡村旅游 农家乐 贫困户”等多种模式,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的产业格局。全市建设各类大棚220余栋,发展电商扶贫基地、光伏发电站、制衣厂、织袜厂等产业扶贫项目76个,众联公司720万只蛋鸡扶贫项目已建成投产,两年来累计分红800万元。
七、针对扶贫领域查处案件少、监督执纪办法措施不多等问题。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在全市30个乡镇和510个行政村分别设立了举报信箱,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2017年立案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44件,给予党纪处分38人,其中党内警告15人、党内严重警告19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通报曝光7批次36起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
八、针对脱贫攻坚整体工作不够均衡、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注重和支持非贫困村发展,加大资金、项目的投入比例。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千人培训计划”等就业扶贫活动,举办大榛子、食用菌等培训班58次,培训6000余人次。建立实施“五点双享两救助”脱贫保障机制,为贫困群众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10135名,已有9012名贫困群众领取了养老金。
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辽源市扶贫领域进行专项巡视期间,共向辽源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7件(其中,重复件1件)。截至目前,初核33件,其中,立案9件(结案8件,1件未结),初核了结24件;拟函询1件;了结3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7-3240938;邮政信箱:辽源市辽河大路4227号,辽源市纪委办公室;邮编:136200;电子邮箱:swxcb611@163.com。
中共辽源市委
2018年3月19日
中共通化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4日至9月28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通化市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3日,向通化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的7个方面2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0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对省委巡视提出的5条整改意见,已全部落实;对移交我市的18件问题线索,立案10件,初核了结7件,移交有关单位处理1件。截至目前,共建立制度65项,挽回经济损失29.67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其中党内警告18人,党内严重警告8人,留党察看4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行政警告8人,记过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一、针对“对脱贫攻坚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缺乏紧迫感和长期作战思想,有的县乡党委没有纳入重要日程,对脱贫工作专题研究比较少”的问题。市、县两级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脱贫攻坚专题会议,乡镇党委政府每周要召开一次碰头会,及时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了《关于实施党建“五大工程”促脱贫攻坚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
二、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没有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调动全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不够”的问题。制定了《全市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方案》等,在《通化日报》上连载五期《省市脱贫攻坚政策解读》,录制了“学习故事会”和“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脱贫栏目。将《脱贫攻坚工作手册》发到各级干部手中,并举办专题培训13批次,包保干部进村入户宣讲扶贫政策规定,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调动企业参与扶贫的积极性,新增354户企业和个体业主加入到包保帮扶行列。
三、针对“有的县乡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应付上级检查等形式主义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包保工作的通知》《通化市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十项制度”》等文件,集中调整了19名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召回了1名不胜任工作的“第一书记”。向全市73个贫困村派驻了工作队员287人。同时,市县两级共成立41个工作组开展了明察暗访,发现问题223个,提出整改意见136条,有效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作风问题。
四、针对“有的县乡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扶贫领域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以及违规办事、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制定了《通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的通知》,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并积极开展扶贫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从源头上堵塞资金监管漏洞。制定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我市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已有近万名党员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7次,精准打击扶贫领域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1件,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3214530;邮政信箱:通化市新华大街499号,通化市脱贫办;邮编:134001;电子邮箱:thsfpb@163.com 。
中共通化市委
2018年3月19日
中共白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第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白山市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3日,向白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方面,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按指标、比例机械控制扶贫数量现象仍然存在等具体问题。主要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拓宽宣传渠道。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宣传内容,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和扶贫政策。二是扎实推进精准识别。通过年末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对全市贫困对象一一进行再识别,据实将符合标准的应纳尽纳。三是科学谋划项目。深入推进产业、教育、医疗、金融扶贫和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二、针对脱贫攻坚责任担当方面,脱贫攻坚责任没有完全压实,重点行业、基层乡镇履职尽责不够到位,帮扶部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等具体问题。主要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召开专题会议,压实责任,明确分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二是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开展村干部履职意识、履职能力培训53次,培训1878人次。三是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包保部门(单位)责任担当,科学评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认可度。
三、针对脱贫攻坚重点人员廉洁用权方面,基层干部偏亲向友、欺上瞒下、谋取私利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主要采取了5项措施。一是广泛开展约谈。市县两级纪委逐级约谈下级纪委书记,督促加大扶贫领域纪律审查力度。二是快速处置巡察移交线索。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过程中,共向县级纪委移交的132件案件线索中,已立案10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3人,诫勉谈话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截至目前,全市扶贫领域共立案 118件,结案98件,党政纪处分148人,组织处理34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四是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市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和作风问题68起82人次,共计19期。五是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17起,党政纪处分130人,处理137人;通报曝光28期86起143人(次)。
四、针对脱贫攻坚资金监管方面,脱贫攻坚资金监管不够规范,滞留率偏高,存在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具体问题。主要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推进“不能腐”制度建设改革工作,严防扶贫资金挤占挪用问题发生。二是着力破解资金结余率高难题。根据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报,各地支出进度整改情况良好。三是强化扶贫资金管理。督促各地贯彻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对审计、纪检等部门提出意见的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整改。
五、针对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方面,一些项目管理存在程序不合规、进展比较缓慢、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等具体问题。主要采取了2项措施。一是规范扶贫项目管理。制定统一的项目程序和管理制度,整合扶贫资金项目,加快扶贫项目进度并保证扶贫项目规范化。二是加大扶贫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建立扶贫项目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并问责。
六、针对脱贫攻坚监督执纪方面问题。主要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完善效能评估机制。科学考评各地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和包保帮扶贫困村工作成效,确保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督查。采取联合督查考评、聘请第三方预评估等方式强化监督实效。三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对扶贫领域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针对脱贫攻坚工作效果方面问题。主要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严把项目审核关。坚持在项目谋划前期做好调查工作,确保产业扶贫项目选准选对,避免资金浪费。二是吸取经验教训。积极采取弥补措施,对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问题集中进行整改,并杜绝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产业项目全程监督。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和指导,发挥项目主体作用,推动产业项目发挥实效。
巡视期间,共收到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45件,立案16件,初核26件,暂存待查1件,予以了结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9-7925577;邮政信箱:白山市纪委市监委(白山市委巡察办收);邮编:134300;电子邮箱:bsswxsb@126.com。
中共白山市委
2018年3月19日
中共松原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松原市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3日,向松原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有的盲目乐观,有的有畏难情绪”的问题。强化思想引导,对全市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领导体制和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脱贫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贫困村和贫困户退出的“硬性条件”,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效果不明显或没有按期脱贫的,严肃问责。
二、针对“部分职能部门、对口帮扶单位和驻村‘第一书记’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应付过关思想”的问题。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高频深入包保村进行督导检查,实现贫困村县级领导包保全覆盖,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对“第一书记”队伍进行严格考核。加大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的培训力度,创新扶贫工作培训方式。建立各级纪委领导联系督导机制,进一步巩固深化“六个一”成果。
三、针对“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建档立卡中存在着错评、漏评和尚未全覆盖”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基层扶贫体系,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识别贫困户,以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整户识别。对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新申请的农户实行走访调查、户户见面,全面核实贫困对象信息,准确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四、针对“有的地方扶贫资金缺口很大,存在违规使用和效率不高”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专项扶贫资金分配问题,保障如期完成我市脱贫任务。在资金使用上,严把“选项、立项、申报、审批、发放、效益”六道关,完善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库,实行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对扶贫资金实行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堵塞漏洞,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强化干部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五、针对“一些扶贫项目针对性不强,效益较低”的问题。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方法,加大贫困户产业项目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扶贫资金主体作用,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扶贫的风险分担机制、补偿机制和奖励考核机制,引导资金、技术和管理向贫困村倾斜。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调动群众参与积极主动性,多元培育社会扶贫主体。合理确定和利用好项目资助、贷款贴息、专项扶持、扶贫开发和结对帮扶等帮扶模式,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增强帮扶实效。
六、针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还比较突出,存在优亲厚友、贪污套取公款、干预插手工程等现象”的问题。市纪委实施“1 N”专项督查机制,协调督促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分别针对基层干部违规办低保问题和贪污套取扶贫资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在全市开展集中打击“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行动,成功打掉12个恶势力团伙。2017年10月份以来,全市共核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2件,立案22件,结案18件,党政纪处分18人(开除党籍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10人)。
省委第五巡视组共移交我市问题线索101件,截至目前,正在初核8件、立案25件、了结66件、谈话函询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8-2981517;邮政信箱:松原市沿江东路477号,松原市委巡察办公室;邮编:138000;电子邮箱:swxcbzhc@163.com。
中共松原市委
2018年3月19日
中共白城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白城市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3日,向白城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存在压力传导递减的问题。市委建立了《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脱贫攻坚推进会等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完善了《扶贫工作清单落实制度》,由市委、市政府派出督查组,全程进行跟踪督办。完善了《扶贫工作会议记录管理制度》,使会议内容有案可查,会议决定更有效地贯彻执行。
二、针对政策宣传普及和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全市举办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班23期。县乡成立宣传队伍,走村入户答疑解惑。每天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扶贫政策。开展了“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共建美丽乡村”系列活动,对贫困户加强农业扶贫产业技术培训。
三、针对乡镇党委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各县(市、区)研究制定了乡镇一把手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作为年度述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把“第一书记”履职尽责和发挥作用情况,作为市直部门(单位)包保帮扶贫困村工作考评重要指标,推动包保部门和“第一书记”落实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
四、针对扶贫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部分不符合标准的被列为贫困户的问题。将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八类户”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问题进行整改。针对“两识别一核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复查核实工作。全市共清退贫困人口3.5万人,新纳入2万人,进出相抵减少1.5万人。
五、针对金融支持政策落实不好的问题。市县两级从扶贫资金中安排风险保障金注入物权(平台)融资公司。市人民银行申请6亿元资金推动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开展了以贷入股等新型金融合作试点。采取“公司 基地 合作社 农户”、“银行 保险 物权”等金融叠加模式,扩大扶贫产品适用性和覆盖面。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向农村下沉,建立村级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全市2017年发放土地贷款3亿元以上。
六、针对危房改造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列入危房改造范围问题,进行了自查,逐乡(镇)、逐村实地复核。严肃查处滥用职权、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市县纪委核查相关问题线索38件,立案审查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七、针对贫苦户“等靠要”思想比较重,持续脱贫能力不强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了“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共建美丽乡村”系列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广大农民实现从“要我富”到“我要富”的思想转变。加强农业扶贫产业技术培训,增强贫困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技能,引导宣传发展扶贫产业,实现“志智双扶”。
八、针对扶贫资金还存在挪用、滞留、闲置现象的问题。研究制定了《白城市扶贫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扶贫项目资金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资计划资金到位率达到80%以上,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全部达到了省财政厅确定的标准。
九、针对部分项目立项不精准,带动能力不强,存在违规操作、规避招投标的问题。进一步严格项目审批,对带动能力不强的项目不予立项。与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了对接,实现网络信息共享,提高了工程招标的透明度。
十、针对扶贫领域以权谋私时有发生的问题。拓宽举报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4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9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29起。
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的99件问题线索已经办结96件,立案审查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组织处理1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人。
目前,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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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城市委
2018年3月19日
中共延边州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8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延边州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10月11日向州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脱贫攻坚教育扶贫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有的县市没有落实“雨露计划”的问题。相关县市对“雨露计划”落实工作进行了详细排查,对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了应补尽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其中,和龙市41人符合政策,安图县2015年141人符合政策、2016—2017年203人符合政策,汪清县144人符合政策。以上人员均按照每人每学期1500元标准给予了补助。
二、针对脱贫项目收益不平衡,有的项目合同收益率低于省里规定的考核标准的问题。对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和贫困群众增收情况逐村逐户进行核查,对收益率低的限期进行整改,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受益。目前,收益率偏低的22个项目经过整改已经达到省里规定的收益要求。
三、针对有些收益没有完全发给贫困户的问题。结合存在问题和延边实际,制定出台《延边州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由乡镇干部、“第一书记”参与的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确定分配比例,从根本上解决收益分配不平衡问题。目前,存在问题的图们市、龙井市、汪清县、安图县已按照《办法》将240万元未分配收益连同2017年收益一起分配到位。
四、针对有的项目监管不到位,存在资金、资产和收益风险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和龙市通过办理股权登记,延吉市通过与项目经营主体重新签订补充协议,龙井市通过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及改变饲养方式等,完成问题项目的整改工作。目前,和龙市所购的吉林省和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股权证已办理到位,延吉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已划归相关村委会入股合作社享受收益分配,龙井市日光大棚项目已收到14万元收益,散养改圈养的380多只羊也已到位。
五、针对项目管理费使用不合规,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珲春市民宗局将94万元项目管理费全部退回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珲春市纪委对该局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该局会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敦化市民宗局在工作经费中列支1030元,对不合规使用的管理费进行了补充。
六、针对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没能实现当年达产达效的问题。安图县松江镇温室大棚、珲春市板石镇温室大棚和英安镇蔬菜大棚等3个项目,目前均已签订租赁合同和联合经营协议,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预计年内可达产达效。
七、针对扶贫项目选择不够精准,单一化和低端化现象比较明显的问题。成立由农业、畜牧等专家组成的技术服务队,开展项目论证和技术咨询,提高项目谋划质量。多措并举积极发展旅游、光伏、电商等扶贫产业新业态,全力打造油用牡丹、大田人参、黑果等高端、特色产业项目。目前,已种植油用牡丹80公顷,大田人参800公顷。
八、针对存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滞留的问题。珲春市针对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导致2098.76万元资金滞留问题,专门制定了《产业扶贫工作方案》,明确由乡镇对涉及虎豹公园村屯的扶贫资金统筹使用。目前,已经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将滞留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九、针对对基层干部监督乏力、处理偏轻,问责力度不够,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的问题。通过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河北省张家口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强化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出台《延边州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严格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对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的21件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查办。其中,立案12件,党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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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边州委
2018年3月19日
中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工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9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进行了扶贫领域专项巡视。10月16日,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盲目乐观、急于求成等问题。一是长白山党工委先后召开5次党工委会议、6次扶贫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扎实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二是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全区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轮训。三是制定出台《全区脱贫攻坚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了各部门的脱贫攻坚责任。
二、针对部分扶贫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驻村干部队伍不稳定,未能充分发挥应有作用等问题。一是建立扶贫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推进扶贫工作。二是建立脱贫攻坚“月报告季通报”制度,督导各有关扶贫职能部门深入各区、各贫困村开展“面对面”扶贫调研和包保帮扶,截至11月末共联系帮扶贫困户857人次。三是将驻村干部帮扶工作纳入各区党委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对驻村帮扶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针对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精准识别把关不严等问题。一是制作“精准扶贫连心牌”,列明了扶贫对象应享有和已享有的政策、帮扶措施等内容并逐户张贴上墙。二是印制扶贫政策宣传手册3500多本、宣传挂历2000余份,制作“关注健康”便民服务箱510个,逐户发放和进行讲解。三是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已在各级各类媒体发布脱贫攻坚相关新闻200余条。四是组织对全区扶贫对象进行全面复查复核,及时对贫困人口进行了动态调整。
四、针对扶贫资金下拨不及时,自然灾害补助资金闲置时间过长的问题。一是在规定时间内将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资金支付率达到90%以上。已将以前年度结余的216.4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各区。二是制定出台《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进行了有效规范和制度固化。
五、针对一些产业扶贫项目进展缓慢,脱贫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加快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定期调度督导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情况,推动了池西区日光温室果蔬大棚和池南区村民服务中心项目进度,确保7月份投产运营。二是督促4个贫困村将梅花鹿养殖项目2017年度收益按规定程序和比例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进行了发放,人均收入500元以上。三是提前安排2018年新建的4个扶贫产业项目,进一步扩大产业扶贫效果。
六、针对监督执纪问责缺乏力度,发现和处理扶贫领域问题较少的问题。一是依托网络、电话、来信来访及上级转办督办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共受理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件。二是在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中,更加注重扶贫领域问题的审查和处置,对侵害群众利益受到党纪处分的3人给予了公开曝光。三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共约谈扶贫相关职能部门党委(党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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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工委
2018年3月19日
中共梅河口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9月26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梅河口市进行了扶贫领域专项巡视。10月13日,向梅河口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一些扶贫职能部门、帮扶部门和驻村“第一书记”履行职责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整改意见,成立巡视整改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随机检查各帮扶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对全市30个部门负责的66项扶贫工作进展完成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推进落实扶贫政策措施900项,其中医疗救助499项,社会保障122项,住房保障96项,其他措施183项;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纳入全市2017年绩效考评工作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市委组织部对包保单位分管领导、市委选派的“第一书记”、省级贫困村驻村干部和村书记259人进行了扶贫领域专题辅导和培训,下发了《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对表现突出的,提拨使用,对履职不到位的及时召回。
二、针对扶贫资金存在违规使用、滞留时间长等问题。出台了《梅河口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扶贫资金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局接到省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后,在指定工作日通知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下达资金计划;每季度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市纪委对违规大额支付扶贫资金的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处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
三、针对部分扶贫项目推进缓慢,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超前谋划扶贫项目,完善市、乡、村三级扶贫产业项目库;推行一站式服务,精简流程,减少审批时间,制定审批工作台账,规定国土、住建等部门最短审批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目前,16个贫困村的15个扶贫项目已全部建成。制定《关于加强扶贫开发项目管理的意见》,明确了收益等硬性指标要求,确保贫困群众受益;加大扶贫项目资金扶持力度,推动木耳、香菇等扶贫主导产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贫困群众收入。
四、针对落实危房改造政策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未按计划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问题。认真落实“一评两审一示”制度,加强程序管理,提升政策透明度。今年危房改造工作共审核通过20个乡镇(街)189个行政村危房改造户993户,其中D级173户,C级820户,超额完成2017年危房改造任务以及2016年415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90万元拨付工作,保证资金不积压、不滞留。
五、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2017年,市纪委共审查处理乡镇中层干部和村“两委”成员案件120件,占查处案件总量的39.3%,共通报曝光乡镇中层干部和村“两委”成员10批次35件35人;还集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问题线索22件;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3批19件19人;形成强烈震慑;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纳入“四个优先”办理范围,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及时核实、跟踪处置结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审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8件,已全部立案,结案32件,给予党内警告19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留党察看一年7人、留党察看二年1人、开除党籍1人;省委第六巡视组共移交11件,目前已全部初核,初核了结1件,立案6件,待立案4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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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河口市委
2018年3月19日
中共公主岭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9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公主岭市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3日,向公主岭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一些帮扶部门工作不到位,驻村“第一书记”未发挥应有作用,扶贫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对帮扶部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扶贫业务培训4次。开展精准对接和扶贫政策进村入户宣讲、“扶贫送温暖”捐赠活动5次。制定下发《公主岭市下派第一书记管理试行办法》和《包保帮扶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包保帮扶部门、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例会制度,完善年度包保帮扶计划,强化日常管理。
二、针对部分乡、村精准识别基础资料和工作台账不健全问题。对全市贫困户信息进行比对,全面核查确认了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信息。加强档案管理和检查指导力度,下发《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管理目录》和《关于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的通知》,全面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修改存疑数据22823条、录入帮扶数据2083条,做到了档案材料齐全规范,帮扶工作全程留痕。
三、针对扶贫专项资金滞留时间较长的问题。坚持特事特办,简化工作程序,实行扶贫专项资金下达告知制度。在省扶贫资金下达三日内,由财政部门向项目管理单位下达资金到位通知书,对扶贫资金招标采购类项目签订中标合同即拨款、工程类项目按工程进度拨款、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边验收边拨款。对扶贫专项资金及时进行清算,并办理结余收缴手续。目前,2016年项目资金拨付率99.7%,2017年项目资金拨付率92.4%,全部达到省政府下达的拨付进度要求。
四、针对有的扶贫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潜在风险的问题。印发了《公主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管理部门和乡镇、村两级负责制。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管理,开展全市扶贫项目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全市26个产业扶贫项目的方案制定、申报评审、审批备案、公告公示、招投标和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综合评定和监督检查,堵塞漏洞,有效防控了项目抵押担保、资金拨付、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对1个缺乏可操作性项目及时做出了调整、解决养殖类饲料冬储和疾病预防问题3个、种植类土质改良问题1个。
五、针对扶贫工作中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不够,致使有的建成项目不能验收和投入使用的问题。对扶贫工作任务进行再梳理,明确31个行业部门82项工作职责;每个单位确定信息员1人,负责扶贫工作的沟通协调;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由5名专家组成脱贫攻坚服务队,对全市21个种养殖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包保服务;对扶贫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定期调度和督查,确保了项目及时验收和投入使用。
六、针对有的村干部在执行和落实扶贫政策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犯群众权益的问题。拓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渠道,在各乡镇和涉农街道统一设立信访举报电话,为全市404个行政村制作了信访举报知识宣传板。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机制,对专项巡视期间受理的32个村干部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跟踪督导,快查快结,现已立案28件,结案24件,党纪政纪处分24人。巡视组移交的11个问题线索,已立案3件、结案1件、了结6件,纪律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3批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14起,约谈相关人员317人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6773288;邮政信箱:公主岭市委巡察办(岭西广播电视局一楼);邮编:136100;电子邮箱:gzlswxc@163.com。
中共公主岭市委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