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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江区纪委通报3起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支付个人消费等典型问题
来源:宁江区纪委监委 作者:宁江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近日,宁江区纪委通报3起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支付个人消费等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是:
    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闫和伟、综合科科长李树军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支付个人消费问题。2017年4月至6月,李树军2次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时均借机购买商品用于个人消费,个人花费公款上百元。2018年1月至6月,闫和伟多次在节假日期间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个人花费公款共计1999元。2018年8月,闫和伟、李树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宁江区民政局烈士陵园管理中心主任罗学军“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2月至2015年4月,罗学军多次用公款给其私车加油用于办理个人事务,个人花费公款累计1.6万余元。2018年8月,罗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吕俊双违规使用公车和公款支付个人消费等问题。2017年4月至6月,吕俊双3次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时均借机购买商品用于个人消费,个人花费公款累计上百元;2017年2月至2018年6月,吕俊双作为单位公车管理部门负责人,多次在节假日期间未履行报批手续使用公车,严重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2018年8月,吕俊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3起违纪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有关制度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也暴露出个别单位平时疏于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要求不严格等问题。同时,上述违纪行为均发生在十八大以后甚至是十九大之后,属顶风违纪,是典型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对这些违纪问题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区委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通报强调,宁江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长期性,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要严格管理使用公车和进一步规范公务加油,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公务加油等行为的发生。
    通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作风监督举报和曝光平台,加大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力度,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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