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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街道召开松滨社区监察工作站成立大会
来源:宁江区纪委监委 作者:宁江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3日

    为全面落实宁江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在全区街道社区设立监察工作站试点实施方案》要求,10月10日,宁江区团结街道召开松滨社区监察工作站成立大会。街道党工委全体班子成员、街道全体干部、社区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殿春主持。

    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刘春李同志宣读《关于设立监察工作站及聘请站长、监督员的通知》文件。街道党工委书记陶英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殿春,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刘春李分别向3名被聘任为监察工作站站长和监督员的同志颁发了聘书。

    3名同志分别签署了《社区监察站成员任前承诺书》。

    会上,街道党工委书记陶英轩从“三个方面”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落实。松滨社区监察工作站的成立,是全区监察工作的延伸触角,是全区“廉洁街道·清风社区”试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松滨社区党支部要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树立循序渐进、贴近社区的工作原则,从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章立制、规范工作、争创特色等方面,努力营造党风建设舆论进社区,收集廉情进社区的良好氛围。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管理监督。街道监察办公室要在发挥好本级纪检监察监督作用的同时,加强对监察工作站运行情况、人员履职情况的管理监督,通过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实地走访踏看组织检查、加强业务培训等多种渠道支持监察站开展工作。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履职尽责。监察工作站成员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这一光荣使命,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正确掌握工作方式,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传递上级声音、做好政策解读,当好社区工作的“前哨”和“探头”,把履职担当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保证。

 

文字图片:团结街 刘春李
编辑: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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