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出去给卡点值守的同事送饭,确实是脱离了值班岗位,没想到走这么会儿功夫检查的就来了”,面对着督导组的同志,说着这番话的李某沮丧地低着头。
2020年2月的一个晚上,宁江区疫情防控督导组开展突击检查,在深入暗访时发现,临江街道存在值班漏岗现象,经核实当晚值班人员为李某。
“李某身为街道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值班期间不在岗,违反工作纪律本应予以党内警告处分,但考虑疫情突发,事务繁杂,基层干部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有时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考虑不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对这些问题要综合分析,不能‘一棍子打死’,综合考量现有证据及其李某平日工作表现和错误事实、情节、动机,其违纪行为是为了完成疫情防控其他工作且未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符合《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要求,对李某容错纠错,免予党纪处分,对其批评教育。”这是宁江区纪委监委把容错纠错机制融入监督执纪全过程的一个生动实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打响以来,宁江区纪委监委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批评的力度、教育的深度和执纪的温度统一起来,共对4名在疫情防控中“失职”的同志予以容错纠错,通过予以党员干部更多的激励和关爱,让广大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心无旁骛投身到疫情防控战场。
“六个一批”工作开展以来,宁江区纪委监委将“三个区分开来”精神融入贯穿容错纠错全过程,坚持“容”“纠”并举,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科学容错纠错,共对13名党员干部给予容错纠错,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作为,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这些阶段性工作成果的取得得益于宁江区纪委监委在“容错纠错”工作方面的大胆尝试和不断创新。
坚持一个“标尺”
宁江区纪委监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容错纠错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梳理报告容错纠错相关案件的通知》,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容错和纠错并举的原则,明确适用情形、实施主体和认定程序。按照吉林省委《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和松原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做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关工作》要求,制定《适用容错纠错案件把握标准》,综合分析主观动机、问题原因、履职取向、工作依据、决策过程、问题性质、纠错态度和后果影响等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把握区分标准,细化出7种容错适用情形标准和8种不适用容错情形,明确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明确了容错纠错的“标尺”。
规范一套程序
事后容错,才能鼓励事前“试错”,才能激发敢闯敢试的热情。为使容错纠错工作各环节有序衔接,程序更加科学规范,宁江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容错纠错案件文书模板,各承办室通过对受理问题线索开展初核,综合考量分析后提出处理建议,经区纪委常委会对容错认定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形成容错认定结论,最终报同级党委(区委)批准,通过严密的环节和规范的机制确保了容错结果经得起推敲、抵得住考验。及时进行纠错改错,对予以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的干部,做到及时纠正,督促其分析查找问题产生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跟踪整改到位,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促进担当作为。
容错不是“纵错”,容错绝不意味着纪律上的“松绑”。宁江区纪委监委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给干部迈开步子、甩开膀子干事创业吃下“定心丸”,真正为想干事的护航、为能干事的鼓劲、为干成事的兜底,对于激励保护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推动广大干部在守住底线的同时放开手脚干事创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营造勇于担当负责、关心爱护干部的良好政治生态。
图文编辑:区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