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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都乡“四强化”夯实脱贫攻坚纪律保障
来源:宁江区纪委监委 作者:宁江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伯都乡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四个强化”,为脱贫攻坚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提供良好纪律保障。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围绕脱贫攻坚、惠民政策落实、党纪党规和各级通报的典型案例,认真宣讲精准扶贫政策,广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提醒乡村两级干部用好手中权、办好手中事,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法纪意识,把廉洁履职贯穿到脱贫攻坚的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脱贫攻坚问责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干部驻村帮扶、廉洁履职、日常管理和请销假制度。严肃督查问责,由乡纪委牵头,对照“项目清单”和工作任务,定期督查脱贫攻坚各个环节落实情况,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对工作推进缓慢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层层传导压力。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对精准识别“回头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核实、扶贫工程建设及项目资金管理等进行动态化公开。畅通扶贫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监督,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现象,从严从快惩处。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落实村干部“大述职”活动,村“两委”干部重点对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财务收支、项目建设、惠民政策、民生改善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公开述职,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以群众监督倒逼干部尽职履责,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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